(1) 负责设备的机械、电气、数控系统、液压、气压、设备配置附件冷却系统等所有部位故障维修工作。
(2) 负责普通设备的一般性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 严格执行甲方生产及设备管理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 接受甲方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因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考核扣款)。
(5) 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各种书面资料的填写、整理,按时反馈给甲方主管部门。书面资料由乙方提供,填写一式三份,提供分厂管理部门各一份。
(6) 负责配置维保工作所需的常用工(检)具。
(7) 负责维修维护保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8) 负责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在甲方厂内人身安全。
(9) 针对不同设备乙方负责制作《设备润滑图表》,填写《设备润滑检查表》。
(10) 负责对操作人员开展一级保养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和培训工作,并制定一保设备的标准作业指导书。
(11) 负责填写《设备维护保养日检查表》、《设备维护保养周检查表》及《设备故障修理记录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12) 按照甲方Q/14DGL14.19《机动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负责二级保养中所有工作,见附件4。
(13) 按照甲方Q/14DGL14.19《机动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负责三级保养中所有工作,见附件5。
(14) 按照Q/14DGL14.19《机动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按期完成设备技术状态鉴定
工作,A、T、S类设备两年一次,B 类设备三年一次,C类设备四年一次,如实填写《设备技术状态鉴定表》,见附件6。
(15) 新购置的设备在厂家保修期内负责日常管理,保修期满后正常纳入维修维护保养。
(16) 其它非维保范围内设备的简单故障的维修。
(17) 负责提交的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